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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险评估与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根据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》和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》的要求,办理常规登记(年生产量或进口量10吨及以上)的新化学物质须提交环境风险评估报告。办理高危害新化学物质的常规登记和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时,申请人须额外提交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,对高危害化学物质申请活动的必要性做出充分论证 • 环境风险评估:常规登记(≥10吨)必须提供 •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:仅高危害物质常规登记 + 新用途登记必须提供 环境风险评估(定量)
社会经济效益分析(仅高危害物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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