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2月23日,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2015年版)审议通过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点击下载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2015年版。
新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对限制物质的要求明显严于《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》,对产品中铅、砷的残留限量分别从原来的40 mg/kg、10 mg/kg,调整为10 mg/kg、2 mg/kg,与欧盟相关规定保持一致(汞≤ 1 mg/kg,铅≤ 10 mg/kg,砷≤ 2 mg/kg),且严于美国相关规定(汞≤ 1 mg/kg,铅≤ 20 mg/kg,砷≤ 3 mg/kg);增加镉指标,要求其含量不得大于5 mg/kg;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范性技术文件的要求,明确增加了2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,分别为二噁烷不超过30mg/kg,石棉为不得检出。
化妆品禁用项目检测
检测项目 | 限值 | 备注 |
菌落总数(CFU/g或CFU/ml) | ≤500 | 眼部化妆品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 |
≤1000 | 其他化妆品 |
霉菌和酵母菌总数(CFU/g或CFU/ml) | ≤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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耐热大肠菌群/g(或ml) | 不得检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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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黄色葡萄球菌/g(或ml) | 不得检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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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绿假单胞菌/g(或ml) | 不得检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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汞 | 1 |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|
铅 | 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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砷 | 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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镉 | 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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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醇 | 2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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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噁烷 | 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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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棉 | 不得检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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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限用项目检测
糖皮质激素 | 地塞米松、曲安奈德、泼尼松等41项 |
性激素 | 雌二醇、雌三醇、雌素酮、睾酮、甲基睾酮、乙烯雌酚、孕酮 |
抗生素 | 氯霉素、四环素、金霉素、甲硝唑、盐酸多西环素、二水土霉素、盐酸美满霉素 |
塑化剂 | 邻苯二甲酸二甲酯(DMP)、邻苯二甲酸二乙酯(DEP)、邻苯二甲酸二正丙酯(DPP)、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(DBP)、邻苯二甲酸二正戊酯(DAP)等 |
染发剂 | P-苯二胺、O-苯二胺、m-苯二胺、m-氨基苯酚、p-氨基苯酚、甲苯2,5-二胺等 |
着色剂 | 酸性黄36、颜料橙5、颜料红53:1等 |
防腐剂含量 | 卡松、苯氧乙醇、对羟基苯甲酸甲酯、对羟基苯甲酸乙酯、对羟基苯甲酸丙酯、对羟基苯甲酸丁酯、对羟基苯甲酸异丁酯、对羟基苯甲酸异丙酯。 防腐挑战:金黄色葡萄球菌、大肠杆菌、铜绿假单胞菌、黑曲霉、白色念珠菌。 |
毒理学测试 | 急性皮肤刺激,多次皮肤刺激,急性眼刺激,皮肤光毒,皮肤变态试验等 |